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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项目办发〔2019〕14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西部计划各省级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现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至2021年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二、实施步骤 

  各高校应将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组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制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工作管理办法。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选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一)招募选拔 

  1. 招募指标。 

  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教育部重点从支教特色、突出扶贫、鼓励配套、奖励先进等方面新增招募指标160个,并已按上述原则分配至各高校,只限于在本校招募,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招募指标见附件1)。 

  2. 选拔条件。 

  (1)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 

  (2)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3)学业综合表现较好。原则上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要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若无综合测评,则专业成绩或学分绩点底线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要保持一致;如有特殊考虑,须提前向全国项目办书面报告并获得批准。 

  (4)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 选拔流程。 

  (1)按照自愿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高校项目办审核、集中考核、统一体检等流程择优选拔。体检医院应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 

  (2)各高校应在2019年9月25日前完成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工作。选拔结果经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高校项目办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招募协议书》(模板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4)各高校项目办在2019年10月30日前,指导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审核(各高校的用户名、密码和高校代码与省级项目办联系)。 

  (5)各高校项目办在2019年11月5日前,将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体检表(含原始报告单)、志愿者家长知情同意书、个人既往病史承诺书、招募协议书等文件(请将上述材料的PDF版按公示名单顺序,以单个志愿者姓名命名形成一个压缩文件,最后以学校命名形成一个总压缩文件)发送至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邮箱。 

  (6)各高校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拔过程的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应长期留存备查。 

  (二)培训及上岗 

  1. 加强团支部建设和岗前培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各高校项目办应及时指导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加强团支部建设。要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等内容,开展不少于60小时的岗前培训。学校要支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参加教学见习、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志愿者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较上一年度至少提升10%,持证比例高于70%的较上一年度至少提升5%。各省级项目办要继续探索统筹开展区域性多校联合培训。 

  2. 按时报到参加服务省集中培训。各高校项目办要提前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或队长带队)带领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前往服务省按时报到并参加省级集中培训(报到时间原则上与当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同步)。服务省项目办要开展志愿者管理制度、安全健康教育、地方风俗民情、教学授课技能、团队精神塑造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发放志愿服务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的,高校项目办需向全国项目办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派遣上岗。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集中培训后应直接上岗。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聚焦支教扶贫主责主业,将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安排在当地县级以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凡因历史传承、对口扶贫等原因支教服务学校属非义务教育的所属高校,须书面向全国项目办报批。严禁将志愿者留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专职从事非教学工作。 

  寒暑假期间,服务县项目办要在保障志愿者安全和解决食宿条件等前提下,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到当地有关单位实习,或集中参与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为当地留守儿童提供假期陪护、学业辅导、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服务,或参与其他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工作等。如服务县项目办确因特殊情况需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延期报到的,须向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书面报告并获得批准。 


  (三)新增或调换服务地的审定 

  新增或拟调换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县级行政区域),须设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地域范围,即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吉林延边、湖北恩施、湖南湘西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申请新增成为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的县级项目办(团委)应向服务省项目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与对应高校项目办签订意向协议书(相关模板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各高校项目办要尽可能保持服务地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确需调整现有服务地或部分调整服务地、服务人数的,须与拟调入地服务县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初步沟通同意后,书面报高校所在地省级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批准。各省级项目办应于2020年3月30日前,汇总填写上报《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至2021年度)服务地分配表(招募省)》(附件3)和《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至2021年度)服务地分配表(服务省)》(附件4)。 


  三、保障机制 

  1. 各高校项目办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2.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3.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关于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至2022年度)有关工作 

  全国项目办拟于2020年8月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至2022年度)。目前,研究生支教团年度实施规模已超过2200人,全国项目办将以着力提升质量,适当扩大规模,强化日常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从严控制新增研究生支教团实施高校,将依据各高校落实以上相关要求、日常服务管理和项目实效情况动态调整各高校研究生支教团指标,调整指标重点投向工作成效突出、社会反响良好、榜样示范性强的高校以及符合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定位和要求的新申请高校。 

  相关高校应在2020年3月30日前提交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申请(附件5、6),由高校所在省级项目办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审批。 

  五、工作要求 

  各级项目办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研究生支教团在实践育人、支教扶贫、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高校项目办进一步规范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典型宣传等工作。服务省各级项目办要定期开展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抓细抓实志愿者上岗离岗、请销假、志愿者安全事故月报告等制度。要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作为重要的实践育人平台,积极推进将研究生支教团骨干纳入各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对象。要积极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感人故事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成长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去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各高校项目办还要着力推动和参与服务地县域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好研究生支教团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培养一支理念新、水平高、带不走的师资队伍。 


  请各高校项目办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下列7项书面材料盖章后报全国项目办审批,同时抄送高校所在地省级项目办备案,并将电子档打包发送至全国项目办邮箱。(1)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办法(含招募标准、招募流程、招募进度等内容);(2)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志愿者公示文件;(3)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志愿者培训工作安排;(4)近三年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总结(含基本概况、工作成效、特色品牌等,不超过3000字);(5)本校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10-85212727 

        传    真:010-85212727 

  全国项目办邮箱:xbjhqgxmb@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413室 

  项目管理处(邮编:1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