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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漯河市司法所职位公务员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2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全市共计划录用司法所公务员16人。具体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法律类和监所管理类,符合其中一类即可报考。其中,法律类包括:法学、法律、知识产权、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讼诉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专业;监所管理类包括:监狱学、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监狱管理、监所管理、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司法鉴定技术、狱内侦查、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戒毒矫治技术、毒品犯罪矫治、涉毒人员矫治、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专业。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的有关信息,将分别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河南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hnsft.gov.cn/)发布。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和招考职位要求等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9603;65909606。提交报名申请、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有关技术咨询电话:0371-61612719;61612715(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二)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1月11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9年11月1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可以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1612719。

(四)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司法所公务员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2.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名单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2日17:00前到相关省辖市,填写《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2)。重新选报职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

不愿重新选报职位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上午0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月7日下午14:00至16:30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笔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20年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河南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hnsft.gov.cn/)上统一公布。

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必要时,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工作经历等相关情况。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含济源示范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同)发放面试通知单。